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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观点

这应该是第一篇从尊重烟民权利的伦理角度思考电子烟的研究论文

2023-04-28 分析观点 加入收藏
今天上网冲浪,搜到了一条讲电子烟伦理的稿件,标题是《 鼓励烟民改用电子烟,既尊重了个人权利和自由,又符合公共卫生伦理 》。看完之后觉得很能引人思考,所以决定讲一讲。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谈电子烟能…

今天上网冲浪,搜到了一条讲电子烟伦理的稿件,标题是《鼓励烟民改用电子烟,既尊重了个人权利和自由,又符合公共卫生伦理》。看完之后觉得很能引人思考,所以决定讲一讲。

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谈电子烟能否戒烟,电子烟能否减害、减害多少,都过度拘泥于数据和结论。很多时候支持电子烟的人争到最后,列了一堆科研数据,最后都被对方一句你能证明电子烟100%无害吗问得当场闭麦。

我之前有说过,电子烟历史这么短,想得出绝对权威的结论是基本不可能的。同时,我也十分同意不能因为电子烟有戒烟效果,就鼓吹它完全无害的观点。所以事情聊到这里就没法聊,只能陷入僵局。

但这篇文章完全找了另一个角度——人文(甚至可以说哲学)角度去分析这个问题。

烟民有没有权利自愿选择电子烟?有些老烟民就是戒不了烟,他们有没有权利选择相对危害小的方式活得健康一点?权威的公共卫生机构,就有权利以为公众好的目的夸大电子烟的危害吗?

当然,这些问题乍一听都给人一句话打完的感觉。而且答完后很让人有想用但是反驳的欲望。但这篇研究论文的作者不是坐着干聊(毕竟研究论文),他们是真的用社会公认的伦理框架去一条条验证的,所以才值得我们去好好地读一遍。

首先说下,

这个研究是美国匹兹堡大学的3名学者做的,大学不是特出名的那种,但是是正经大学:

然后

文章是发在烟草行业的专业期刊上的,至少证明研究很正经:

《烟草减害伦理:从功利主义、生物伦理学和公共卫生伦理学角度分析电子烟可用性》

最后

研究用的两个伦理体系也是靠谱的:

公共卫生伦理——这是公共卫生干预问题嘛,用公共卫生伦理没毛病;

生物医学伦理——就是针对临床专业人士的。烟民能不能用电子烟,烟民的一生有很大的发言权。他们选择如何告诉烟民电子烟信息,对烟民来说至关重要。

这是原文:

鼓励烟民改用电子烟,既尊重了个人权利和自由,又符合公共卫生伦理

公共卫生伦理强调实现公共卫生目标应尽量减少侵犯个人权利和自由。无论烟民决定接戒烟还是改用电子烟,我们都应表示尊重。

近日,美国匹兹堡大学的3名研究学者在其发表的研究论文中指出,电子烟危害远小于卷烟,应将电子烟可用性(E-Cigarette Availability,简称ECA)作为一项烟草减害战略。

电子烟可用性,是一项鼓励烟民改用电子烟的群体性干预措施。它包含两层含义:让烟民清楚知晓电子烟比卷烟减害,并确保他们能方便地获得电子烟。

论文作者指出,电子烟可用性得到了公共卫生伦理和生物医学伦理两大伦理框架的支持。电子烟可用性能帮助烟民减少健康风险和危害,并让烟民自己做出健康决定,符合尊重个人权利和自主权原则,促进了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时,用电子烟可用性实现公共卫生目标,比传统的控烟做法,遇到的限制最少。

公共卫生实践的核心是最大程度减少不良行为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而非完全消除不良行为。作者在论文中强调:关注群体与尊重个人权利并不冲突,(公共卫生)官员和医生应鼓励烟民改用电子烟,减少侵犯烟民的个人权利和自由。

无论烟民决定戒烟还是改用电子烟,

我们都应表示尊重。

生物医学伦理框架曾提出四项原则,即尊重自主权、仁慈(增加患者福利)、非恶意(避免伤害患者)和正义。电子烟危害远小于卷烟,让烟民改用电子烟,可以使烟民避免传统烟草带来的危害,因此符合仁慈和非恶意的原则。

更重要的是,这一方案还完全满足了尊重自主权原则的伦理需求。

尊重自主权,指尊重个体根据自身意愿做出知情决策的权利。为烟民提供电子烟产品及电子烟减害信息,可保证烟民在不受任何强迫和欺骗的前提下,根据自身价值观和偏好自愿做出选择,是尊重烟民权利的体现。

公共卫生伦理框架始终强调,实现公共卫生目标应尽量减少侵犯个人权利和自由。即便是晚年才开始戒烟的烟民,也拥有追求减害的权利和自由。他们的权益一样需要保障。

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定义的幸福,无论烟民决定戒烟还是改用电子烟,我们都应表示尊重。美国匹兹堡大学的Rebecca Thomas说,她也是本篇论文的作者之一。

隐瞒、歪曲电子烟信息

会让公共卫生机构丧失公信力

既然烟民的个人权利应该得到尊重,为保证烟民做出明智决策,提供准确的电子烟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

他们(电子烟反对者)或许会说,‘让公众高估电子烟的风险’才更安全,但隐瞒、歪曲电子烟信息会让公共卫生机构丧失公信力。一旦公信力丧失,公众就会质疑甚至无视其发布的其他风险信息,进而造成重大公共卫生危害。

以去年媒体报道的美国肺病为例,当时已有研究证实,导致此事件的原因是使用了非法添加THC(四氢大麻酚,一种从工业大麻中提取的高浓度化学物质)成分的黑市烟油,与正规电子烟无关。CDC美国疾控中心却一度无视研究结论,将病因归咎于普通电子烟,直到今年3月才更正相关信息。

作者认为,这种做法看似在保护消费者,实则弊大于利:不仅让已经改用电子烟的烟民重新吸烟,也没有让大家避免真正的罪魁祸首——黑市THC产品。

公共卫生伦理框架指出,实现公共卫生目标,理应使用限制性最少的干预措施。就烟草减害目标而言,为烟民提供电子烟的限制比禁售电子烟以及所有烟草制品限制更少,因此符合其伦理需求。

此外,为烟民提供电子烟产品及电子烟减害信息,还可为弱势群体提供更便宜的减害方案,减少社会健康差距,促进社会正义。

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烟草每年造成超过800万人死亡,烟草减害势在必行。大量证据表明电子烟比卷烟危害小得多,公共卫生伦理框架和生物医学伦理框架均证明电子烟可用性符合伦理,是一项有益举措,因此应鼓励烟民改用电子烟。论文指出。

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大家从全新的角度,更理性地了解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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