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我要投稿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安全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是: 主页 > 电子烟品牌 > 非我电子烟

非我电子烟

别拿电子烟“烟弹”不当烟无证销售恐涉罪

2022-07-23 非我电子烟 加入收藏
别拿电子烟“烟弹”不当烟 无证销售恐涉罪,电子烟,烟草,烟碱,烟弹,烟油

海都讯(记者 张莹 通讯员 陈嘉琳)烟弹是一种无需点燃,加热即可达到吸烟效果的烤烟产品,本质上属于烟草制品。近年来随着电子烟的兴起,一些商贩看准了烟弹的市场需求和可观利润,纷纷批发售卖,但很多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正涉嫌违法。日前,陈某某便因无证销售加热不燃烧烟弹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乐法院提起公诉。

据长乐区检察院相关人士介绍,2018年12月起,陈某某以每条200元左右的价格购入某品牌加热不燃烧烟弹650余条,随后以每条300到40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给几十名微信客户,从中获利近2万元。后公安民警根据烟草局提供的线索抓获陈某某,并当场查获加热不燃烧烟弹100条。

检察官提醒:含有烟碱等烟草提取物成分电子烟烟弹、烟油均属于烟草产品,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或个人必须在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前提下方可进行销售,否则将触犯法律。

编辑:毋惊

文章底部广告位

文章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