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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2021年电子烟大事记

2022-12-10 政策法规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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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过山车,这不2021年,所有的电子烟从业者,甚至是相关电子烟概念股的股民们也体验了一把,就问你刺不刺激!

对于2021年来说,电子烟行业真的不缺大新闻,从3月22日工信部发文征求意见电子烟参照卷烟执行标准,到11月26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正式实施。

而媒体们也没有闲着来了个三连发,先是新华社剑指电子烟流向未成年人,再到生命时报发文电子烟是如何假装无害的登上微博热搜,最后一位补了一刀,丁香医生《谢谢你抽电子烟:一场瞄准年轻人的健康骗局》引爆全网,登知乎热搜第一,令行业雪上加霜。

其实这一年细数下来对于电子烟来说算是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或许这个不太平静的12月还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惊喜。

我们一起来细数下哪些大事件:

工信部:3月22日,征求意见稿

2021年3月22日,工信部网站公开征求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征求意见稿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该消息一出电子烟市场基本地震,股票圈都爆了,然后3月23日电子烟相关概念股都暴跌,悦刻(美股纳斯达克代码RLX)跌了近一半市值,思摩尔国际跌了近三成。

政策的影响远远大于舆论

新华社:8月4日,警惕电子烟流向未成年人

2021年8月,新华社发布《警惕电子烟流向未成年人》剑指未成年人,随后国内媒体蜂拥而至,行业受挫,悦刻股价大跌。

文章指出:虽然国家已明文规定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但部分裹着绚烂外衣的电子烟依旧在向未成年人群体渗透,一些潜藏的风险也值得警惕。天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付佳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教唆未成年人吸烟,其中包含电子烟。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存在安全隐患,应进一步加大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打击力度。

生命时报【健闻】:电子烟是如何假装无害的?

2021年8月28日,生命时报【健闻】发布视频《记者暗访电子烟体验店:电子烟是如何假装无害的?》,话题带出一个视频:一些市民描述了他们对电子烟的负面印象,一位戒烟专家也提到了一些电子烟的危害

次日电子烟是如何假装无害的 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第二名。

自工信部3月22日发布电子烟拟参照卷烟管理的意见后,电子烟行业一直面临着严厉的舆论压力,行业和用户发展迟滞不前,也给行业敲响了警钟。

丁香医生:谢谢你抽电子烟:一场瞄准年轻人的健康骗局

2021年11月2日,丁香医生发文《谢谢你抽电子烟:一场瞄准年轻人的健康骗局》引爆全网,11月10日等知乎热搜第一,此文打的仍然是青少年主意,更是令行业雪上加霜。

首先,在标题里,丁香医生把电子烟形容成了一场瞄准年轻人的健康骗局。

在内文中,作者转述了世界卫生月份发布的《2021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烟草流行报告》中提到的有关电子烟的使用、危害以及影响的最新证据,主要介绍了以下几个问题:

电子烟并没有比传统卷烟更安全;电子烟的二手烟不安全;电子烟不安全、会对青少年带来危害;目前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电子烟可以用于戒烟;电子烟即使不含尼古丁也不能算作普通商品;要根据情况来确定电子烟是否可以作为烟草制品来监管;加热烟草制品不是电子烟;

最后,世界卫生组织对监管电子烟提出几点建议。

世界卫生组织作为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卫生组织,能够集合所有成员国的数据和优秀的科学家对电子烟共同开展研究,所以他们发布的报告是非常有权威性和值得信赖的。

但是也有其它的例如英国公共卫生部等权威机构通过研究表明电子烟对人们身体的伤害可以忽略不计。

即使是权威机构,对电子烟的态度也没有完全定论。但是作为替烟、减害的角度来说,似乎说的过去,而文章整体以青少年为论点,已经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就算是辩论胜利又有何意义呢?

坊间传闻:召开的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会议

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会议,据悉活动的主办单位是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中国烟草局、国家发改委和其他监管部门参会,参加单位以烟油企业为主(如雾芯科技、铂德)、也有低温本草企业、器具企业较少。

据知情人士透露,共有122种电子烟添加剂被视为合法产品列入草案清单,并称监管层将积极推动电子烟行业的监管发展。

在标准草案征求意见之后,还会有上网公告、征求意见、专家审议和报批等一系列工作,较难在短时间落地。本次会议基本没有涉及销售、税收和企业认证办法。19年公告电子烟作为传统烟草的补充,合法身份确立,国内对电子烟的生产销售基本不会一刀切。国内电子烟主要以出口为主,今年出口量预计同比有明显增长。

此举意味着利空之后的利好,受此影响电子烟概念股集体涨停。

国务院: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11月26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至此电子烟身份确定!

其实真是百家欢喜百家忧,从最初的生长,到经历野蛮无序的发展,再到现如今的强监管生存,而这一政策的落实我们看到了希望的曙光,那就是电子烟作为新型烟草的身份终于得到承认。

11月2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中表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电子烟行业,当前不会采取"一刀切",完全按照卷烟的准则来,一定会考虑到行业特性、产品特性等特点,进行逐步升级。

电子烟国标:强制性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1年11月30日,电子烟国标状态从【正在起草】更正到【正在征求意见】,同时强制性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稿发布。

对于此次电子烟征求意见稿重点进行梳理:

1、应使用烟草中提取的烟碱,纯度不应低于99%(质量分数),雾化物中的烟碱(尼古丁)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2、最高雾化温度不超过350°C;3、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为122种,并限定了最大添加量;4、不应使产品呈现对未成年人有诱导性的特征风味;5、对于烟具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不应漏液以及儿童保护等。

这一要求明确将电子烟定义为减害工具,也注定了注入式电子烟的末路。

中国烟草:电子烟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日,中国烟草官网发布公开征求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通知公告。

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为做好电子烟监管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进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反馈意见。

对于12月2日中国烟草官网发布的《公开征求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通知公告,从发布到意见公开收集结束仅仅不到15天,毕必将经历一次大刀阔斧,而大清洗是必然的,代理不敢拿货,品牌不敢生产,过渡期也变成了清洗期。

过渡期内,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现阶段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暂不受理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生产、零售的许可和产品登记申请,暂不受理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市场经营主体新增电子烟零售业务许可范围的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暂不核发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为规范电子烟产业市场秩序,将电子烟产业平稳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并与新修改的《实施条例》和正在研究制定的相关配套政策等要求相衔接,现阶段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和上市新产品,暂停新的电子烟进口。

这一举措,对于目前的电子烟行业来说,兼职是重大打击,很多正规电子烟以及店主都降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对此我们别无他们,只能期待政策细则能够早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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