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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获批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2023-03-01 政策法规 加入收藏
据国家标准信息查询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

站长之家(ChinaZ.com)4月12日消息:据国家标准信息查询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中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明确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据了解,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自5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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