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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监管新规征求意见,调味电子烟应该禁售吗_

2022-01-17 政策法规 加入收藏
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提出,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烟产品。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市场主体须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电子烟广告适用烟草广告的有关规定。电子烟税收征缴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的第28条规定,“禁止销售添加大麻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烟液的电子烟。”“禁止添

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提出,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烟产品。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市场主体须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电子烟广告适用烟草广告的有关规定。电子烟税收征缴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的第28条规定,“禁止销售添加大麻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烟液的电子烟。”

“禁止添加大麻肯定是对的,因为大麻本身就是毒品。”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教授郑频频对南都记者说,如果真的添加大麻,公安部门也会介入监管。其实,最容易诱导未成年人的并不一定是大麻,而是那些各种各样的水果等口味的调味电子烟。

今年10月,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发布了《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研究发现,94.3%的青少年听说过电子烟。4.5%的青少年自报尝试使用过电子烟。最吸引青少年的是水果口味电子烟(89.5%),其次是食品口味(36.8%)和饮料口味(34.2%)。

“这一条表述似是而非。”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前常务副主任吴宜群说,所有的香料都可能“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应该禁止所有的带口味的调味电子烟。“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这个表述让人觉得,难道还有一些调味电子烟是不会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的?”

值得注意的是,11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公布了《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国标征求意见稿也提到,“不应使产品呈现对未成年人有诱导性的特征风味。”但是,国标的征求意见稿拟允许添加到雾化物中的化学物质有122种,包括玫瑰醇、丁香酚、苹果酸、覆盆子酮、朗姆醚、梅子提取物、薰衣草油、秘鲁香膏油等等……

郑频频担心,这些添加剂可能调配出的诸多口味对青少年仍有很强的吸引力,会引诱青少年和更多不吸烟者尝试吸电子烟。

电子烟行业人士分析,这122种雾化物临时添加剂大致可分为天然香料(如柠檬油、玫瑰油和迷迭香油)、合成香料(酯类,醛类,酮类等),提取物(咖啡提取物,可可提取物),用于形成尼古丁盐的酸类(苯甲酸盐、酒石酸盐、乳酸盐、乙酰丙酸盐、苹果酸盐和柠檬酸盐)和防腐剂(山梨酸钾)等。这些物质“是不同口味电子烟产品的来源。”

一名在电子烟代工工厂工作的调香师告诉南都记者,“国标白名单里的允许添加物质太少了,可能很难完美地调出某些口味。”他告诉记者,以往调出一种香味需要10-30种原料。在此之前,他可以任意选用各种食用香精原料来调香,可选择的物质范围有1500多种,而国标中的白名单只有122种。

不过,对于控烟专家来说,如果国标最终允许这122种物质添加到电子烟的雾化物中,那就意味着,调味电子烟的生产是符合标准的。而监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又提出,“要禁止销售添加大麻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的调味电子烟。”吴宜群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矛盾,最好的做法就是禁止生产销售调味电子烟。

“烟草、电子烟行业清楚,水果口味的添加主要就是吸引年轻人。”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姜垣认为,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其实并没有考虑禁调味电子烟。

实际情况中,列白名单的做法可能会遭遇执法的挑战。如果电子烟生产企业偷偷添加白名单之外的物质来追求更诱人的口味,可能难以有效执法。

“要做就要做得彻底。”吴宜群对南都记者说,应该在源头就彻底禁止调味电子烟的生产。美国等国家对电子烟的监管态度就是禁止水果等口味电子烟生产和销售,仅允许烟草味和薄荷味的电子烟销售,以尽可能杜绝电子烟对青少年产生吸引力。

采写:南都记者 吴斌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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