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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新规实施进入倒计时电子烟生产许可证过渡期介绍

2022-11-26 新品图解 加入收藏
一是在过渡期内,只受理现有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无证申请,过渡期内不受理其他市场主体的申请。在线提交申请的,应予以退回,并注明退回原因:“过渡期内不受理持有零售许可证的市场主体申请”或“不存在电子烟零售市场的申…

原标题:电子烟新规实施进入倒计时|电子烟生产许可证过渡期介绍

过渡期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结束。在此之前,是过渡期。各市县局要严格执行国家局过渡期政策要求。

(一)过渡期管理要求。一是在过渡期内,只受理现有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无证申请,过渡期内不受理其他市场主体的申请。在线提交申请的,应予以退回,并注明退回原因:过渡期内不受理持有零售许可证的市场主体申请或不存在电子烟零售市场的申请在过渡期间将不接受实体。具体操作流程:在三统一系统【许可证查询】【资格预审查询】中,先点击【接收】,再点击【接受】按钮,然后会出现【返回】按钮。单击返回以指明原因。线下提交申请者,申请材料将被退回;二是市县局从5月30日起开始受理申请,6月15日前基本完成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的受理和审批。9月30日前,过渡期管理要求仍适用,现有市场主体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三是过渡期结束后,受理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

(二)对现有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许可申请受理的界定。一、如营业地址发生变更,营业主体未发生变更,且当前营业地址与原信息申报时营业地址属于发证机关同一辖区的,应在过渡期间受理时期。当前营业地址与原信息申报时营业地址不属于发证机关同一辖区的,过渡期内不受理申请。二是经营主体未发生变更,应受理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等登记事项在过渡期间。三是现有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的原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但在过渡期内应受理以下情况: 1、现有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由企业变更为个人,转型后的实际经营者是原企业的主营业务。投资者和主要股东; 2、现有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由个人向企业转型,转型后实际经营者未发生变化。四是现有电子烟经销商、代理商申请许可,应予以受理。五是取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成为无牌现有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受理电子烟零售申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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