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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电子烟……以后朋友圈再卖这些违禁品,将封号!

2021-12-23 选购推荐 加入收藏
原标题:医疗器械、电子烟……以后朋友圈再卖这些违禁品,将封号! 近日,微信安全团队发布《微信个人帐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欺诈行为打击公告》,将2021年以来对微信个人帐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实施欺诈行为开展的专项治理进行公示。微信表示,2021年1月截至3月,在核实用户投诉证据后,微信团队共计对4362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帐号进行

原标题:医疗器械、电子烟……以后朋友圈再卖这些违禁品,将封号!

近日,微信安全团队发布《微信个人帐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欺诈行为打击公告》,将2021年以来对微信个人帐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实施欺诈行为开展的专项治理进行公示。微信表示,2021年1月截至3月,在核实用户投诉证据后,微信团队共计对4362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帐号进行了梯度处罚;对1570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群进行封禁处罚。

根据公告,公民在互联网上售卖违禁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违反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根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个人帐号不得发布、展示、传播的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烟、电子烟、催情迷药、低俗色情、外挂、代孕、个人隐私信息、非法保健品、医疗器械等。这对于将朋友圈作为销售主阵地的微商来说,无疑是敲响一记警钟。

值得一提的是,在非法保健品、催情迷药、烟、电子烟等“常规”违禁品外,健康界看到此次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也被列入其中。

为什么不能卖口罩了?

疫情期间,不少微商都打起了卖口罩的生意,一些防护用品更是成为他们销售及推广的常见产品。

殊不知,无论是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还是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都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因此,销售口罩的只能是企业,不能是个人。即使所售医用口罩产品都合格,个人也不能随意出售,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2020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

虽然微商们迎来了“转正”时刻,但很显然,“转正”的同时也给朋友圈营销戴上了“紧箍咒”,代孕、非法保健品、医疗器械售卖的信息也将在微信朋友圈里无处遁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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