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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_电子烟管理办法发布,批发、零售细则来了

2021-12-23 进货渠道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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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正式发布 “公开征求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共包含两个文件,一是“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就是具体细则,另一个是“关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主要是政策发布的原因及内容等。


对于电子烟店主来说,最关心的是以后在哪进货,如何卖电子烟,细则都有详细规定。

01、在哪进货?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企业和个人应当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中进行交易。

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只能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

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电子烟产品。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

02、如何卖电子烟?领专卖证或变更许可范围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

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变更许可范围。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03、卖电子烟有哪些注意事项?邮寄有量的限制

注意事项一:限制做广告。电子烟广告的监督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

注意事项二:未成年人禁售。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注意事项三:禁止自动售货机。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烟产品。

注意事项四:禁止网络销售。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和电子烟用烟碱。

注意事项五:邮寄有量的限制。寄递、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实行限量管理,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注意事项六:个人带电子烟限量。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电子烟产品实行限量管理,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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