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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不更新电子烟过渡期信息致错误报道:央视财经等纷纷中招

2022-08-15 电子烟套装评测 加入收藏
记者采访电子烟店店主,店主告诉他因为有过渡期的存在,可以卖到9月30日,记者打出了「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问号」的问号,主要前面采访全部铺垫了电子烟将在5月1日后下架,结果采访的店主告诉他真相是因为…

原标题:主流媒体不更新电子烟过渡期信息致错误报道:央视财经等纷纷中招

蓝洞新消费报道,5月2日消息,蓝洞发现,大量非电子烟行业媒体由于不了解《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时间与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的规定,导致各种错误信息被报道,进而误导更多用户,甚至让广大公共电视台的节目在播的时候都发出了问号,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先来说说为什么会有错误报道的根源。

大多数媒体了解的信息是这一条: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自5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确实,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将从5月1日起施行。

我们将原始链接放在这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公告

几乎行业外的媒体对电子烟监管的信息都只停留在这里,也就是5月1日实施,办法里谈到的禁止调味电子烟,被大多数媒体、自媒体理解为五一之后立即下架。

从文件字面意思来说,确实是这样的。但是,众多媒体忽略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在4月15日发布的一则公告。

链接在这里:《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解答

公告明确提到了关于监管过渡期的问答。

问:过渡期什么时候结束?过渡期的政策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决定》2021年11月10日公布施行之日起,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获得准入许可,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电子烟进出口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等要求。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实施有个过程,为保障有关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决定》公布施行后,设置了过渡期,并明确了过渡期的相关要求。鉴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现确定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过渡期内,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即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配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序开展电子烟监管工作。同时,为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将电子烟产业平稳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等相衔接,继续执行过渡期内的相关要求: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不受理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等(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核发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和零售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过渡期结束后,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作为行业从业者,几乎也都全面了解了由于有监管过渡期延迟到9月30日的规定,因此,五一生效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不会立即全面执行,但是众多主流媒体由于平常对电子烟行业关注不多,最终导致以讹传讹,发生错误报道。

由于电子烟行业的专业性和偏见存在,我们认为,有此种基于信息不全面了解的错误报道确实也很正常,但从实际来说,的确成了「假新闻」。

我们来看看近期知名的「乌龙」新闻。

最早是央视财经。

4月27日,央视财经报道称,果味电子烟将不再允许售卖,零售端已难进货。点击可以看视频。

类似的采访和记者复述均明确表示,电子烟店铺从5月1日起将不能再进货水果味。

这是典型的错误解读。过渡期内可以正常生产经营的意思,并没有限制进货和销售。

再就是官方政府机构官微江西发布。

江西发布的文章显示(点此阅读),5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实际上也是没有更新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的信息,导致政府官微出现乌龙假新闻。

我们最后来看广东公共电视台让编辑都发出问号的报道。(点此观看)

记者采访电子烟店店主,店主告诉他因为有过渡期的存在,可以卖到9月30日,记者打出了「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问号」的问号,主要前面采访全部铺垫了电子烟将在5月1日后下架,结果采访的店主告诉他真相是因为过渡期可以卖到9月30日。

记者直接傻掉了。

但尽管如此,广东公共电视台也没打算更新和修改报道的内容和方向,而是继续采访了一位吃瓜的街坊。

吃瓜街坊表示,现在电子烟水果味已经被禁止了。

吃瓜街坊听说今天竟然还有水果味?!表示这是执法漏洞,还认为要执法严格一点。

最后,吃瓜街坊恐吓电子烟小商店赶紧关掉。

有一说一,你胡说八道起来的样子真的好蠢。严实的口罩也遮挡不了你的傻气外露。

一些中年油腻男把无知当有文化的气质正在滋滋冒油。

蓝洞有诗云:

主流媒体不认真,误读监管要执行,谁知还有过渡期,吃瓜街坊冒傻气。

大到央媒,小到地方第电视台,为什么纷纷报道错误?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对行业的不了解以及信息不全面导致。

我们可以理解,作为大媒体,每天要关注很多内容,无暇对某些行业进行专注和精细化了解,但偏偏电子烟这些公告都是明晃晃的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官网电子烟管理栏目,这究竟是因为不了解还是不想了解,我们不得而知。

但从新闻角度说,最终的结果显示,这的确就是假新闻,乌龙报道。会不会削弱媒体公信力,咱也不知道,反正是误导了一大批傻街坊。

公共新闻,无论是何种级别媒体,只要你敢发就应该敢于面对导致的批评,也希望敢于负责。

北京顺丰一直都是这个规定。进出口的规定,极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店主,都以为国内顺丰不让快递了。

关于电子烟运输的细则,相关部门肯定会有说明,过渡期内安心等待即可。

过渡期是什么?相当于王者荣耀给你送了个金身。短暂的今年5个月内,正常生产经营,无敌。

有一些媒体就喜欢这种操作手法:

开局聊天图,内容全靠编,传闻满天飞,恐慌随时造。

以讹传讹最可怕,不过大家很快就会发现,水果味依然会继续被销售,顺丰也依然可以快递,进而发现自己之前转发痛骂电子烟终于完蛋了的权威报道居然是个假新闻?!

不,这不科学。。。但他就是不信,然后继续寻找下一个假新闻,以满足自己的虚妄和假想。

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真傻的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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